河东区学区划分出炉!(最全报名指南) _ 临沂住家网
您当前的位置:临沂住家网>资讯中心>河东区学区划分出炉!(最全报名指南)

河东区学区划分出炉!(最全报名指南)

2021-07-16 临沂住家网 浏览:17441次 来源:小贝科技综合自网络   发送到手机上浏览

扫描到手机,资讯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河东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河东区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河东区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以各镇街公办中小学原划片招生范围为基础,结合学校建设现状,科学调整、确定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原则,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今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信息采集报名的方式。即由监护人登录“临沂市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河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报名工作流程: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录→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核查→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①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②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③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④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⑤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父母在河东区有稳定住所。
(2)报名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河东区务工者,需有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以上;在河东区经商者,需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
(3)报名流程: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录→入学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教体局复审确认→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二)初中入学工作
1.入学条件。招收具有河东区户籍、河东区六年级学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报名程序。
(1)河东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①实行划片招生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本镇街只有一所初中的,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本镇街)初中;非一贯制学校以及本镇街内有2所及以上的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招生。②属于对口直升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集体报名,落实小学与初中全员交接制度。未到初中报到的,由小学追踪去向并继续动员入学,统计落实情况报区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同时一份报初中学校备案。③属于划片招生的,实行个人网上报名。各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批依次录取,具体办法同小学入学报名方式。因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以及非片区户籍且片区内无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服从调剂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初中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2)河东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报名条件、流程与河东区常住人口小学入学报名要求相同。
(3)非河东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报名流程同小学部分第2条的相关要求相同。
(三)特殊学生群体入学
1.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做好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在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要通过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消除留守儿童失学、辍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3.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各学校要对辖区内残疾儿童进行全面摸底,实行“零拒绝”“全覆盖”,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创造条件优先接收片区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有随班就读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于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根据残疾类型动员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
4.落实好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向区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要坚持免试入学,不得采取统一笔试等方式选拔生源,严禁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报区教体局。
(五)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比对机制,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明确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禁以“国学班”“诗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暂缓入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区教体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各学校要开展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摸底排查工作,对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实时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摸底排查情况于10月1日前书面报区教体局。
(六)规范日常管理
1.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要求,新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空挂学籍。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入学手续的学生在校就读。加强学生信息管理,不得随意拷贝或向社会透露。
2.规范转学管理。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及日常工作,各镇街及教育、宣传、公安、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及司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工商执照、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区教体局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各中小学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设立招生工作办公室,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倡树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明确分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招生入学工作。要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社会监督、信息公开等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并设立招生咨询电话,随时解答群众的咨询。
(二)统筹教育资源配置。适应新型城镇化、人口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等形势,依据推进河东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各镇街要依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中小学,加快学校建设,努力保障学位供给。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不超过班额标准(小学45人/班,中学50人/班)进行招生。
(三)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各中小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违规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建立健全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编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因学位不足需要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区教体局负责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五)加强宣传引导。区教体局要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家长充分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积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子女入学问题。
(六)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各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本方案精神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收费规定,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对于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区教体局要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对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同时把招生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对学校规范办学、综合督导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罚。
河东区教体局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383236、8388117。
附件:
1.河东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2.河东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3.河东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河东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招生范围一览表
5.河东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招生范围一览表





















河东区2021年中小学入学须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1年河东区小学、初中报名入学工作即将开始。为让您及时了解和掌握2021年新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报名流程,现对相关问题予以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报名条件
1.小学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初中入学学生须为小学毕业生。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河东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河东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父母在河东区有稳定住所。
二、招生程序
1、河东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今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拟入学的常住人口子女和随迁子女,其家长均需根据2021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常住人口子女注册填报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申报志愿学校。
2、“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河东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随迁子女登录平台选择志愿学校;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审核,监护人登录平台查看、调整报名学校;招生学校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学位。
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1.信息采集时间
2021年7月14日-24日。
(1)非城区(九曲、芝麻墩街道以外的乡镇及街道)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4日8:00-7月18日20:00;
(2)城区(九曲、芝麻墩街道)入学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8日8:00-7月24日20:00。
2.信息采集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edong.gov.cn/),进入“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专栏”,点击相应学段的招生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2)进入信息采集: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进入(需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并实名注册,通过“爱山东容沂办”验证登录),点击“我要报名”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3)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点击选择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或初中入学信息采集,下一步点击选择城区学校(然后选择入口中的“常住人口”或“进城经商务工”)或非城区学校。
(4)填报相关信息:点击网页左侧信息标签,从上到下依次如实填写并点击保存,直至填报完成。常住人口子女同时按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志愿学校;随迁子女填报信息完成后,需待平台开放相关学校随迁子女学位时,才能申报志愿学校。
3.注意事项
带*号为必填项目。填写信息务必准确、详细,漏项、错项及填写不规范,都无法完成信息填报工作;信息填报不分先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社保信息、纳税信息等,均通过大数据联网与职能部门比对审核,请据实正确填写,以免影响审核与录取。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户籍信息:①“户籍地址明细”,以户口簿为依据认真填写;②户籍地址属于河东区的,填写户籍所在小区(社区、村庄)。
(3)房产信息:认真查看房产填写示例,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本项填报;房产地址请据实填写。
(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
(5)居住证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此项。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居住证不满一年将影响孩子的报名录取,请谨慎填写。
(6)工作信息: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填此项。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河东辖区职工社保,未缴纳社保将影响审核录取,请谨慎填写。家长为经商者,需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纳税情况以税务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是否交税需在经营人提交纳税申请后,由税务部门核定。
(7)信息更改:信息审核工作结束前,家长可以登陆系统更改报名信息;被学校驳回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二)申报学校
1、非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申报:7月14日8:00-7月18日20:00,非城区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即可同时申报学校。
2、河东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月18日8:00-7月24日20:00,河东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3、河东城区随迁子女申报:8月1日8:00-8月6日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入学服务平台申报志愿学校。
(三)招生录取
7月25日-31日,河东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8月7日-14日,河东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入学条件依次录取随迁子女。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学位。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四)审核确认
报名信息中的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已被录取的儿童、少年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领到入学通知书的儿童、少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报到,切勿错过报到时间。
未尽事宜,欢迎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拨打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或河东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9-8383236,0539-8388117(热线电话,如遇电话线路忙请稍后拨打)。
本须知解释权归河东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使用。
河东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为方便学生及家长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现将工作中部分常见问题作如下解读说明。
1.2021年河东区初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报名是如何规定的?
答:今年报名就读河东城区公办学校的小学和初中学校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登录“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阶段主要面向家长采集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均需登陆平台注册登记,常住人口注册登记时可按学校招生片区直接报名志愿学校。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2021年适龄儿童家长该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报名均为网上进行,家长需登录河东区人民政府官网,进入2021年临沂市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进入后,打开手机下载“爱山东容沂办APP”,实名注册,通过爱山东容沂办扫码登录入学服务平台(下载注册步骤也可提前完成),根据报名方式进行入学信息登记(2021年河东区平台已通过大数据平台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工商等部门实现数据对接,部分信息家长无需操作,输入身份证号码后后台自动检索信息自动回填),根据家长填报信息条件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核查(外来务工或经商、小产权等部分报名者还需要线下审核),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法定监护人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3.2021年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有无变化?
答: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要求,今年河东城区中小学招生片区基本延续往年的区划,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的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同时,结合今年教育资源新增状况,以弹性学区的方式对部分学区划分进行了调整优化,确保积极稳妥。具体见“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4.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自2021年起,健全义务教育招生联动机制,实行数据共享。教育部门牵头,公安、人社、市场监管、住建、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审核。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对适龄儿童信息数据进行系统筛查、审核。凡部门联网能够审核认定的入学信息,家长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实现“一网通办”,以方便广大学生家长。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全部资料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录取资格。凡提供虚假证件的,将取消其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5.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学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能作为入学条件吗?
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在同一户口簿上并且孩子父母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在该片区内提交入学申请。
7.父母离异怎样认定适龄儿童入学?
答: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河东区的,按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政策入学;父母离异后子女户籍在区外,父母一方户籍在河东,需回河东就读的,以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为准。
8.小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答:河东辖区内社区(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业主子女入学,可登陆“服务平台”,在相关界面登记注册入学信息。除由公安部门比对审核其户籍信息外,还需所在镇街政府、招生学校及村居(单位)共同对小产权房的产权和实际入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且为所属村居户籍的,按常住人口子女序列依次录取。非所属村居户籍的,视申报学校学位情况录取;如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由招生办公室按就近或相对就近调剂入学。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其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9.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 河东区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8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1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河东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下同);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具体以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河东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11.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未办理居住证,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吗?
答:居住证是合法居住的证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要求,我区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父母双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材料齐全,才可以在我区申请入学。
12.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河东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如何安排就读?
答: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小学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对应招生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按同城待遇统筹安排入学。具体情况可以电话咨询或到招生办公室现场办理。
13.在河东区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答: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体局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最终转入学生名单→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予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街道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14.城区小学毕业生如何划片升入初中?
答: 城区初中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同小学招生报名一样,常住人口根据居住地房产、户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根据“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实行网上报名。
15.孩子在小学招生片区的幼儿园毕业,能否直升该小学一年级?
答:在各小学招生片区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
16.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
答:一是认真研读《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根据政策规定准备并完善入学手续;二是河东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于2021年7月14日开始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539-8383236;0539-8388117),届时可现场或电话咨询。


声明:临沂住家网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临沂住家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zhujiatousu@163.com
0相关评论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