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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豁免清单2.0版来了

2023-10-25 临沂住家网 浏览:2392次 来源:综合网络   发送到手机上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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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临沂市出台了《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以下简称“豁免清单”),进一步精简规划审批内容,降低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助推项目落地实施。

此次“豁免清单”是在《临沂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的基础上,按照便民利企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了豁免项目范围和政策受益面。“豁免清单”共分为3大类,其中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分为6项34类具体项目,主要涉及房屋建设类、公共服务类、市政设施类、设备安装类、更新改造类、小型工程类等;方案经审定后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1项,主要涉及外立面改造项目;免于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1项,主要涉及带设计方案招拍挂的建设项目。

下一步,临沂市将紧跟清单实施效果和政策变化,对豁免清单进行动态维护,持续完善和补充可豁免的规划审批事项,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为项目松绑、为企业减负、为建设提速。

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


为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豁免清单。

一、属于下列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相应主管部门的审定进行建设,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房屋建设类

1.不涉及改变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日照时长、立面效果、建筑结构安全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因后续施工图设计审查、人防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引起的内部空间布局改变、局部层高改变以及其它合理优化调整;2.经小区业主协商一致后,由社区或小区业委会主导实施,利用小区现有建筑物闲置用房等改造或增设为小区全体业主服务的公共服务用房。

(二)公共服务类1.政府主导建设或在既有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篮球场、足球场、健身场、体育跑道、无基础看台(包含周边围护结构如铁丝网、护栏)等设施;2.公交车站(亭)、自助式公用电话亭、报刊亭、可移动性的半固定式临时献血设施、公共直饮水设施、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桩等设施;公益性便民服务岗亭、活动板房、临时集装箱等设施;集贸市场内为符合健康卫生等管理要求建设的便民、便商的简易台、棚;3.路灯、路标、路牌、公共信息发布牌、垃圾回收箱、路边小品及灯光、旗杆等设施及安装上述设施的基座、建筑构件;4.电动自行车换电柜、外卖寄存柜、公共自助售货柜、智慧服务系统柜等各类无基础、可移动或可拆卸设施,及AED装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救援设施;5.小型环保监测、气象探测等设施;6.绿化工程内,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影响城市景观和他人物权的用于绿化种植的构筑物;7. 在各类公园、广场内建设非经营性、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等园林景观建筑,厕所、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和园林小品、内部道路、小桥(涵)、交通设施、内部围墙、花室、展室、动物馆舍等。

(三)市政设施类1.新设或者更新消防水源和不独立占地的消防设施;2.无独立占地的电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小型分布式光伏设施,以及用于安装上述设施的构筑物及配套设备;3.用于安装、衔接市政管网设施的地面箱柜及通信基站、燃气放散管、地下构筑物以及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附属设施;4.符合综合管廊规划要求,在管廊内进行市政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增设不超过250米的建设项目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临时用水用电用气工程等;5.城市交通管理设备及道路交通附属设施的安装、维修、加固,市政道路、桥梁的维护、加固、整修工程等不涉及道路规划红线的市政交通工程;政府主导的已建成的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道路积水点治理、排水改造工程;既有城市道路范围内建设人行过街设施的项目,新建或改造市政公用地下管网、雨污分流的项目;6.政府主导的河湖水环境整治项目,包括河湖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提升改造、水文监测,河道内蓄水构筑物建设,堤岸的维修加固工程等。

(四)设备安装类1.按照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要求增设住宅电梯的工程;2.经安全主管部门同意,规划审批手续齐全的既有加油加气站项目在满足安全间距、消防要求和不降低绿地率前提下增设储气罐、储油池、加油枪或油罐增减容、改变储存油品类型、室外一体化洗车设备等加油加气设施改造项目;3.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泵设备、起吊设备、储存设备、充电设备、非经营性的加油(新能源)设施等无建 (构)筑物的设备;4.在满足日照、结构、消防、环保、安全等条件下,独立设置机械式停车设施和非机动停车设施;5.城市地面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及其附属的管理用房、停车棚、道闸等设施。

(五)更新改造类1.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不增设夹层,不改变外立面、建筑结构、房屋用途的内部装修、内部门窗改造;2.大型场馆内部为会议、展览等活动搭建的临时性设施;3.室外烟道、空调室外机隔音、美化设施改造以及建筑物内外为安装水、电、暖、气、通风排气等设施进行的开孔、打洞;4.为扬尘污染治理进行整体封闭改造的设施;5.住宅建筑外墙雨棚、防盗窗、太阳能、防高空坠物等设备设施;6.符合政策规定,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建筑主体结构,利用既有建筑,改造为创意文化展示、阶段性养老便民服务以及其他公益性活动的用房;7.已建成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内部道路、住宅小区公共围墙、围栏等的修缮、调整;新设机动车道闸、简易门岗等各类无基础设施;8.经本物业管理区范围内业主同意,在小区内增设休憩廊亭、信息栏、公示栏、非机动车停车棚(含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大门、体育健身、儿童游乐、小品雕塑、垃圾屋(站)、配电柜、消防水池、通信设施、信报箱、快递柜等便民设施;9.按相关政策标准要求增加节能设施、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安防设施。

(六)小型工程类1.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管线工程;2.已批准用地内的临时施工棚、施工用房、施工围墙、临时施工出入口等,竣工核实前拆除的;3.符合相关政策,在非居住项目用地范围内加装符合功能和景观要求的消防楼梯工程;4.政府利用闲散空地或建筑主导建设的临时、简易、小型体育健身设施用房;5.普通工业仓储项目,建筑屋顶加建水箱间、楼梯间、电梯间建筑面积不大于100㎡的;地下新建消防水池、污水池、事故处理池等构筑物的。

二、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非重点区域或非重要节点、未改变规划功能的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经审定后,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带设计方案招拍挂的建设项目在规划许可要件完备后,免于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直接依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相关事项

(一)符合本豁免清单的第一项和第二项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再单独设置办理流程或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建设单位(个人)应向相关主管部门申办手续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建设。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建筑安全、物业管理、城市管理、市政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建设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个人)应承担补偿、赔偿等法律责任。

(二)本清单内容不涉及费用的减免,相关费用的缴纳仍需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新政策新文件精神,对本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四)乡村建设设计方案审查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临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可参照本清单相关条款执行。

(五)本清单适用范围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和沂河新区,其他各县区参照执行。

(六)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临沂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清单(第一批)》(临自然资规发〔2021〕46号)自行废止。

(七)本清单由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综合来源:临沂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临沂自然资源规划 鲁网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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